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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景点 >> 南昌 >> 奉新的婚嫁习俗 |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奉新的婚嫁习俗与各地大同小异,婚配的男女双方,基本上依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亲上加亲”。婚姻形式大体可分为指腹为婚、收童养媳、明媒正娶、招郎(俗称“倒插门”)等几类。联姻程序十分繁琐,主要有以下程序: 发八字:男女青年至婚嫁年龄后,父母便央媒人前往适当的人家说合。 行聘:男女双方生辰八字和合后,媒人便将女方父母提出的礼单送交男方父母,如无异议,男方便按礼单要求如数将礼品(礼金、首饰、衣料、酒肉、饼面等)送至女方家中,称为“行聘”或“下聘”。 送节:行聘之后,婚姻关系即已确定,男女双方不得擅自解除,任何一方倘擅自变更,必将受到众口非议,为人所不齿。男方变更,不得要求女方退回聘礼;女方变更,则必须将聘礼退还男方。 挑日子:婚姻关系确定之后,短则一年,长则三年,便要嫁娶。嫁娶之前,一般先由男方父母请算命先生翻看“黄历”择定宜于嫁娶的“黄道吉日”,用红纸写成“送期贴”,携礼品送至女方家中,女方父母倘无异议,便回送“允期贴”。 送嫁:嫁娶日期确定之后,嫁前一日,女方亲戚到女方家“送嫁”。新娘“开面”后,陪亲友吃“待嫁酒”下席后便进闺房啼哭,称“哭嫁”。 迎娶:娶前一日,男方亲友到男方家中道贺,至亲送厚礼,邻里“凑份子”。新郎晨起沐浴,穿戴一新。 拜堂:花轿进村,喜炮喧天,新郎将新娘迎入祖堂,先行“拜堂”: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父母,夫妻对拜后送入洞房,新郎将新娘头上的盖巾揭去,同饮“交杯酒”,谓之“合卺”。中午为正餐,大摆酒席,少则一二十桌,多则七八十桌,款待亲友,合族人众,尽数入席。 闹洞房:新婚之夜,男女老少云集洞房,或喝彩,或唱歌,尽情逗乐,称“打新房”,有“新嫂新嫂,三天不分大小”之说。“伴娘”多系精明能干、口齿伶俐的中年妇女充当,她是新娘的“伴娘”,更是新娘保护人,当宾客们要新娘猜谜、唱歌或做点烟等动作而感到难为情时,“伴娘”便责无旁贷地要充当代理人。 回门:婚后三天,新娘之弟到夫家接姐姐、姐夫归省娘家,称“回门”,娘家必设宴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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