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澳门 北京 重庆 广东 福建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台湾 香港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内蒙古
 
亚 洲 欧 洲 非 洲
北美洲 南美洲 大洋洲
德天瀑布
德天瀑布
灵水
灵水
大明山
大明山
昆仑关
昆仑关
凤凰湖
凤凰湖
南宁南湖公园
南宁南湖公..
南宁人民公园
南宁人民公..
西郊动物园
西郊动物园
南宁轩逸精品公寓式酒店 南宁轩逸精品公寓
轩逸精品公寓式酒店位于南宁市中心
南宁移动公寓
凭祥市新世纪大酒店
新华大酒店
明园饭店
湄公河大酒店
南宁市爱情自助公寓
南宁市永友商务套房
南宁香水百合家庭公寓
南宁恒凯酒店式公寓
南宁南湖湖景日租公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景点 >> 南宁 >> 壮族独特的民俗文化
  南宁:景点景区 | 地区文化 | 历史风云 | 故事传说 | 民俗民风 | 地区特产 | 风云人物 | 宗教节庆 | 旅行游记
    重信誉,讲团结互助,是壮族重要的道德观。古代的西瓯、骆越人,就有“与而不求其报”的助人观念。就是说,我给你什么东西,或帮助了你什么事,并不要求以后你报答我什么,表现了其为人豁达、慷慨之风。唐、宋时期的俚、僚人勇敢自主、为人“质直尚信”,“重贿(慷慨给人财物)轻死”。就是说,他们勇敢自信,为人直爽,重信誉,肯帮助人甚至给他人以无偿赠与,却不怕牺牲自己,并形成历史传统。这是壮族为人最要紧的道德观念。对于结交的朋友,有言必信,有约必至,有事必帮,真诚相处。对朋友的欺诈、背叛行为不仅十分反感,而且常常怒而绝交。对失信者,以后就不愿再次交往。壮族很注重团结互助。建房时互助,生产时互助,婚丧事互助,生活困难时互助,遭危难时互助,是历来的、普遍的传统。特别是生产中的“打背工”,即换工互壮乡胜景助,不计劳动力的强弱,不计男女,不计报酬的互助,千百年来一直保持着。但若是谁失掉信誉,别人就不跟他谈什么团结互助了。在村子里,在亲友中,一家猎获鱼兽、杀猪宰牛或收到食物礼品,必送赠邻闾、亲友一份,宁可自己少享用点也不在意;为人慷慨正直,是他们的秉性;对于斤斤计较自己得失,不理睬别人受苦受难的,在壮族人看来,这是不能与之交往、共事的小人。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希望平等的礼尚往来,对往而不来者,是心存恼怒的,而且不再理他了。  
  壮族崇尚勤劳,鄙视懒惰、行乞。交友,先看他是否勤劳诚实;行乞,则被人看不起。壮族乡村中的生活贫困者,宁为佣工,决不行乞,故打工者多而乞丐绝少。他们认为,只要勤于劳动,自然有出路。用自己的劳力换得饭吃,才觉得体面、无愧。不劳动而去讨饭,是懒惰,是丧失做人的尊严,使人讨厌。所以壮族父母长辈告诫子女的除了敬老爱幼、与人为善之外,就是辛勤劳动,不能好吃懒做当乞丐。选媳妇,择女婿,无不把这两条作为标准。无论是媳妇、女婿、儿女,老人总是要求他们好好劳动,早出晚归,出工出力,如果是晚起早睡、游手好闲,则会受到批评,以致怒骂或驱逐。他们把懒汉比作懒狗。懒,是找不到吃的。“勤不富也饱,懒不死也饿”的民间谚语,充分反映他们尚勤鄙懒的道德观。
  鄙商观念。在壮族的道德观念中,偷盗是可限的,人人可抓可打;懒惰行为是可耻的,人人指责鄙视;经商者大秤进、小秤出,抬高物价,牟取别人的血汗钱,也是不道德的,因此受到鄙视。壮族地区历来商品经济不发达,经商的人少,史籍上也记载“唯知耕作,不事商贾”。这点,除人们文化素质低、生产力水平低以外,与鄙商的道德观念密切相关。对走衬串寨的商贩,用一枚针、一根线换农民几斤米、几斤豆,甚至一只鸡、一只鸭,总感到商人奸巧,自己吃亏,但不换又不行。上街卖猪卖米,见商人嘴滑,讨价还价,又哄又骗,诚实而又不善言辞、汉语也不大熟练的农村壮人,见到他们从自己手里买走东西后,转手又高价倒卖,从中赚钱,心中甚为恼火,总感到商人在欺诈乡下人。他们老实诚朴的本质和商人一本万利的观念是格格不入的,自己不愿经商,也劝告子女不要经商,不要做奸巧的人。故他们与杂居的从事农业或手工业劳动的汉族人通婚的较多,与经商的汉族人通婚的极少。这叫“有女不嫁商人仔,有仔不娶商人女”。反之,商人认为乡下壮人只会出力,不会盘算,生活苦多,因此也不大愿娶壮家女。但壮族人因生产生活的需要,还是要同商人打交道,做交换,吃点亏也得忍受。总之,鄙商,源于壮族诚实勤劳、反对损人利己的道德观,是一种古朴原始的平均分配的平等观念的反映。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571-63816890 63818851 63818853 63818355 63818755 63936224 61021252
酒店注册: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点击这里与我联系  旅行社客服:点击这里与我联系 业务合作:点击这里与我联系
百酷网 版权所有 2005-2008(C)浙ICP备05076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