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商业文化肇始于商周,形成于春秋战国,成熟于两汉,在此后的不同历史阶段,又有所发展与完善。作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地域文化,齐鲁商业文化已成为中国古代商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古代商业文化的形成作出了突出贡献。这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工商管理政策的制订与完善,经营之道及商业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等三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显现。 先秦秦汉时期,齐鲁的商品经济在全国一直居于领先地位。这种局面的形成,既与齐鲁的地理环境、人口因素有关,又同工商管理政策相联。齐鲁之地虽然很早就得以开发,但限于地处丘陵,沙质土壤,农业难以发展起来,而以桑麻、渔盐见长。这便有了齐地“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渔盐”,及鲁地“颇有桑麻之业”之说。至西汉司马迁时,齐鲁已出现经营千亩桑麻的专业户。另外,齐鲁地处交通要道,为商贾必经之地,即“吾国(齐国)者衢处之国也,远秸之所道,游客蓄商之所道,财物之所遵”。这样的地理环境就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齐国建国之初,“人民寡”。为弥补农业“少五谷”的不足,需因地制宜,扩大商品生产的规模。地广人稀的“国情”,对扩大桑麻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是比较有利的。同齐国相比,鲁国封土面积较小。随着人口的繁衍增殖,至西汉时,在洙、泗冲积平原上,已出现“地小人众”的窘境。人们为了生存,除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外,只得以经营工商业作为出路。于是就有了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记的邹、鲁“好贾趋利,甚于周人”的经商习俗。先秦时期,齐国统治者多实行较为宽松的工商管理政策,这样就为工商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据《史记齐太公世家》等记载,吕尚被封为齐侯,在治国时利用山东半岛自然资源的优势,劝女工,极技巧,通渔盐,以致“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齐桓公时,为鼓励贸易,招徕外商,采取了“毋忘宾旅”的优惠政策。即在公元前651年,齐桓公与诸侯在蔡丘会盟,约定诸侯国之间的贸易,都要为商贾提供食宿方便。齐国为外来商人提供宾旅和货栈交易的场所。对外商货车一乘的提供本人伙食,三乘的兼供给饲料,五乘的并供给厮养人。这样“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管仲相齐,整顿士、农、工、商的户籍,加强了对工商业的控制和管理。另外还实行“官山海”的政策,对山海之利(主要是盐铁)实行国家控制,以照顾各方利益。如民营盐铁生产由国家征收实物税,并统一收购销售,实行专卖,寓税于价,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如此就增强了国家的综合实力,使“甲兵大足”,从而为齐国“一匡天下”、“九合诸侯”,奠定了雄厚的基础。晏婴为齐相时,为巩固统治,采取了工商不变,即工商业坚守其业,搞好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工商管理政策,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直至战国,齐国重视发展工商业的传统,使其工商业仍旧十分发达。 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必会在思想领域有所反映,促使各种经济思想的产生。先秦秦汉时期,齐鲁商品经济的较高发展水平,为经济思想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战国诸子百家竞相著书立说,就把这种可能转化为现实。无论是儒家贱利贵义的义利思想、足食足兵的富国思想、轻薄税敛的赋税思想、黜奢崇俭的奢俭思想,还是空前绝后,洋洋洒洒十万言的经济学巨著——《管子》,都为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构建作出了重大贡献。对我国经济思想以至我国古代经济本身的发展,起着深远的影响。 总之,内涵丰富的齐鲁商业文化,是中国古代经济文化中的一份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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