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增加公众法定休假日。春节、五一和十一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调整的前后两个双休日,就形成了每年三个连续7天的长假。
“黄金周制度出台的大背景是上世纪最后几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政府为刺激消费,拉动国内经济,促进国内旅游而做出这样的举措。”清华大学人文学院蔡继明教授说。
蔡继明是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的负责人,该课题组的研究报告中写道:从2000年到2005年6年间,实施黄金周的5月和10月(课题组认为春节期间的消费活动与黄金周制度本身并没有直接联系,故不在考虑范围之内)的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对于其他月份而言,并不如设想的那样出现了所谓消费的高峰。
“从居民消费方面看,‘黄金周’带来的消费拉动效果并不大。”蔡继明说。
黄金周制度带来的集中出行种种弊端,在9年里一直是媒体口诛笔伐的焦点。景点人满为患,超负荷接待导致旅游资源的过度损坏;交通拥堵,航班、车次、汽运高度紧张,安全事故增多;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旅游价格上涨;接待量的剧增,使服务质量下滑,消费者利益受损;投诉率的提高,迫使许多旅行社人为压缩业务量,等等。
近年来,几乎每次黄金周后,都会有黄金周制度将被取消的传闻出现。不过,国家旅游局会很快出面澄清,称类似消息纯属“谣传”。
辟谣同时,国家旅游局也不忘公布黄金周国内旅游收入的数字,这些报喜般的数字似乎成为官方力挺黄金周制度的最大理由。官方坚持认为,黄金周制度对旅游业发展贡献巨大。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即便是反对黄金周制度的媒体,也默认这个观点。
“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导。”蔡继明拿出从1985年到2006年我国国内旅游收入趋势图,“中国的旅游收入的分水岭出现在1993年,前后两个阶段中的增长趋势明显不同。而在黄金周制度开始实行的1999年,增长速度并未出现明显提升。且在此后几年里,除去2003年非典影响,这个增速也几乎没有变化。”
国家旅游学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教授认为,度假需求是随着经济能力提升而产生的行为,“从经济学上讲,人均GDP达到400美元,就可以产生国内旅游;800美元可以出境旅游;1000美元就会产生度假旅游。中国很多省的人均GDP都已经超过1000美元了,旅游的条件已经达到,你不放假他也会出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