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一场回来,风景没看好,购物商店可是一家接一家!”这大约是所有参加过旅行团的游客都会有的共同感受。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导游成了人们一提起来就“警惕”的代号,导游的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可就在游客抱怨导游“宰客”的时候,旅行社也面临着微利经营的状况,旅行社的经营者,日子也不好过。
导游为何成为“宰客专家”?旅行社的经营需要怎样的调整?政府的主导作用又体现在哪里?
通过这个观察,希望大家能从中把握到一些业界的脉博。
游客:导游为何成了“导购” “文化大使”“城市名片”,这曾是对导游这一职业的美好评价。如今,已没有几个消费者心目中的导游形象会与这些词汇联系起来,取而代之的却是出行前心存偏见、行程中斗智斗勇、回来后抱怨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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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为何成了“导购”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院长王昆欣说,近几年旅游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而导游职业的社会评价度却在急剧下降。一方面很多人认为导游是门槛不高、收入颇丰、潇洒风光的职业,因此不断出现导游资格证报考热潮。但另一方面,业内导游却自嘲这是一“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跳穴槽比猴快、被宰得比羊还惨”的职业。 中国国际旅行社国内游总部副总经理张陵捷说,作为旅游活动的协调者和信息传递者,导游与塑造旅游目的地和旅行社的品牌形象息息相关,可如今导游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却大打折扣。很多游客认
导游:我们也要吃饭,可没底薪,怎么办 国内旅游业的无序竞争让导游的生活根本没有保障,极低的团费让导游只能挖空心思从游客身上想办法捞钱,把导游逼成“导购”。造成这局面的是旅行社、旅游管理部门以及旅游者本身,但所有恶名都让导游背负。导游是合法职业,却多数没有工资,没有社会保险;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回扣,但拿回扣又不合法;为旅行社工作,但不是旅行社的员工。中国导游市场的这些由来已久的“潜规则”,既使目前大多数中国导游面临尴尬处境,又已严重阻碍了中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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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我们也付出辛劳,可没底薪 | 最近几年,旅游业发展迅速,但旅行社的利润却越来越薄,出于竞争的需要,旅行社只能压缩导游的待遇,希望依靠销售提成来转嫁负担,造成的后果是形成的报价越来越低、待遇越来越差、争端越来越多的恶性循环。“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最重要的是旅行社规范竞争、合理定价。将 导游的合理报酬纳入经营成本,有助于保障导游的服务水平,也能减少因购物、消费造成的旅游争端。” “我们也不想带游客购物,但问题是我们导游连自身的基本生存都无法保障,哪还管得了那么多!无基本工资、无三险福利、无最低保障,导游还要另交管理费、社保费、入会费等零零散散的费用。那么导游靠什么去赚钱?”导游们说。
旅行社:中国大多旅行社都是微利经营 安徽祁红旅行社朱经理说,“旅游业是一个市场准入门槛很低的行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旅游低价战早已开始,而且一发不可收拾。现在中国大多数旅行社的毛利小于5%,有些甚至在3%以下,净利大多小于1%。微利时期的旅行社必然设法转嫁经营成本,不付导游薪酬是转嫁经营成本的手段之一。这是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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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社微利经营难付导游底薪 | 国家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在线旅游模式异军突起,游客的自主意识在提高,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国内旅游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也使得传统旅行社赚取的利润像刀锋一样薄…… 有10年旅行社从业经验、目前在云南国旅负责组团业务的黄自海最近有点烦。虽然已经到了暑期旅游旺季,但目标客户还是咨询的多,报名的少,一看价格不是同行中的最低价,纷纷“闪”了。“我们的报价已经不能再低了,作为正规的旅行社,办公费、福利保险等成本不可能省去,相对几个人开的小旅行社,我们没有价格优势。利润已经很薄了,还是缺乏客源,旅行社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有类似苦恼的绝不止黄自海一个人。在价格战越来越激烈、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的中国旅游市场,传统旅行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为
业内专家:改善积弊已久的导游从业环境迫在眉睫  业内专家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导游薪酬管理与业务评价体系非常重要。据了解,导游与其他行业一样,也可根据服务技能不同评定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导游资格,但是,这一区分业务水平的有效形式既未纳入国家职称评定体系,更未与导游的收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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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改善积弊已久的导游环境 | 一些专家提出,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出台《旅游法》,旅游行业缺乏指导与约束,除了行政约束和行业自律,应更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导游、游客的合法权益。旅游市场需要建立诚信,应将旅游价格、内容、自费项目等关键因素提前详细告之消费者,让消费者理智选择,逐步建立差异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黄山市导游公司经理陈为说,要使导游员“导游”不“导购”,先要使旅行社利润来源的渠道良性化。旅行社有利可图,不指望通过其他违规办法来创造利润,导游合理薪酬就有了保障。应当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组合等方式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制形成网络化,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垂直分工体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无序的低价竞争。 导游都是导购,唯一目的就是从游客身上多揩油。
希望曙光:政府将制定导游薪酬制度
在去年北京召开的全国导游大会上,全国30多万导游的代表—300余位全国模范导游员和优秀导游员共聚一堂。国家旅游局在全国首届导游大会上发布消息,《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将出台,其中对导游的薪酬首次有了明确规定,导游收入从此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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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薪酬制度迎来希望曙光 | 据了解,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导游的薪酬问题被列为重中之重。国家旅游局借《意见》征求将探索建立公平透明的导游薪酬办法,推行旅行社和导游利益分配机制的改革,建立以“基本工资+带团补贴”为主体,佣金成分为补充的导游人员薪酬办法。并将实行按照业务技能、职业贡献和已从业年限为基储与报酬相一致的导游执业激励机制。同时,旅行社和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将要求与导游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办理有关保险,确保导游基本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以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数据显示,到2006年底,我国执业导游人数达32.05万人,其中80%的导游为30岁以下、只有大专以下学历。初级导游占到整体导游队伍的97%,高级导游和专家型导游严重缺乏。随着2008年的逼近,导游行业需向“高、专”快速转变,相信导游行业“有法可依”对导游行业的大发展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